根据学生处的工作安排,我班在12月20日班会课上,进行本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和光明之星的评选,由团支部书记严怡蓓同学主持。
【议程一 宣读评选要求 确认候选资格】
我班总人数37人,当天出席人数36人,优秀学生评选人数为3名。由严怡蓓同学宣读关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光明之星的评选要求。其中,在高中阶段不得有未撤销的处分或违纪单,和本学期重大考试语数外三门总分位列年级前50%,是评选要求的两条红线。符合上述评选要求的同学有:黄伊冉、王裕瑶、徐静薇、张昕怡、陈子昂、丁文迪、金奇、李禹辰、吴宸灏、吴桦。
【议程二 自荐人和接受推荐的被推荐人自我介绍】
经过同学们充分考虑和讨论之后,产生两名校级优秀学生自荐人和三名接受推荐的被推荐人,他们分别是:丁文迪、黄伊冉、李禹辰、徐静薇、吴桦。五位同学依次上台,就自主学习情况、待人接物表现、活动参与情况等方面作了自我介绍。
【议程三 自荐人和接受推荐的被推荐人递交书面申请并请同学和老师联署】
五位自荐人和被推荐人利用课间休息时间撰写书面申请,邀请班级三分之一以上的同学,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级、体育任课老师联署签名通过,才获得正式候选资格。正式候选人分别是:丁文迪当选三好学生、黄伊冉当选优秀学生干部、徐静薇当选优秀团员。三名正式候选人填写由学校印发的《上海市光明中学优秀学生推荐表》。
【议程四 光明之星候选人提出申请】
光明之星,包括艺术之星、体育之星、科技之星、文学之星、学习之星、公益之星,是在本学期于某一方面有特长、表现出色、榜样作用强的荣誉称号。经过充分考虑之后,以下同学提出参选,他们是:丁文迪参选科技之星、李禹辰参选公益之星、周利书参选艺术之星、吴宸灏参选学习之星、吴桦参选公益之星。光明之星评选结果将由学校审核与评定。
优秀学生评选,既是对当选学生的肯定与鼓励,也是对其他学生的督促与激励。希望有更多的学生通过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以优异的表现加入到这一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