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3月1日起,公章使用启用电子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2021-02-26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孙瑛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章管理,从3月1日(下周一)起,各部门和个人需要使用公章、校长签字章、支部章,请使用“学习通”APP中的用章审批小程序。

基本流程如下:

第一步,个人在学习通APP中“用章审批”小程序中提出申请,输入简要信息

第二步,由5人按照分管工作进行电子审批

        黄琼(学生方面工作)、钟浩(教师方面工作)、许一红(工会方面工作)、孙瑛(行政和支部工作)、张海兵(总务后勤工作)

第三步,穆晓炯和邬雪洁根据分管工作,进行最终电子审批。

最后,孙瑛和杜娟根据审批结果使用公章。

 

特别说明:

1、电子审批比较原来做法而言,对用章管理更规范,大家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希望理解!

2、审批有个过程,所以大家的用章申请要有一个提前量。提出申请后个人能看到审批进度。

3、电子审批不能替代领导签字和审阅材料。有些材料需要领导审阅和签字,依然不变。

以上若有不清楚的,可咨询孙瑛或杜娟。

光明中学校办

2021年2月26日

版权所有@2016 上海市光明中学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81号 邮编:200021 电话:63113588 邮箱:gmzx120@163.com

举报电话6311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