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七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全区各学校:
根据沪教科院(2021)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调动本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与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导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发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开展第七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区共可推荐申报的数额为20项。请各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原则上每校申报科研成果数量不超过1项;区教育局和教院申报的额数按照市教科院文件要求。
2.本次参与评选的成果有一定要求,主要是指由全国、市教育科研规划办和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内容涵盖德育、课程、教学、教师、学生、评价、管理、文化等方面。本次评选所接受的成果主要是在2018年6月30日到2021年3月31日期间结题的。
3.参评范围、成果形式、评选标准、申报办法等详细要求请参见《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七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试行办法》(见附件1)。
4.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第七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3份(见附件2);(2)教育科研成果的《内容提要》5份(5000字)(见附件3);(3)教育科研成果的主件5份;(4)若需要对成果进行补充说明,可送附件1份。(5)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1份,汇总表需要单位盖章。
5.材料提交:(1)书面报送到区教育学院(龙华东路519号)1号楼405、406室各学段科研员处;(2)电子稿发至:hpkeyan@hpe.cn。如有不清可咨询各学段分管科研员。
6.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
7.最后提醒:请申报者仔细阅读有关文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填表、打印。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学院科研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