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宣传月】法治副校长进校园
发布日期:2024-05-28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德育处

    2024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也是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我校开展了“民法典点亮美好新生活”主题教育活动。

 

 

我校荣幸地聘请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刘晶先生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上,光明中学朱晓薇校长为刘晶副检察长颁发了聘书,并代表全体师生对刘检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朱校长表示:“我校座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刘晶副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将为我校法治教育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学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后,刘晶副检察长为光明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生动而富有深意的民法典专题讲座“‘典亮美好生活 走进民法典”。讲座伊始,刘检以一段亲切而富有感染力的话语开场:“同学们,光明中学始建于1886年,有着悠久的历史。这所上海名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杰出的校友,我期待以后从你们中间能涌现一些优秀的法学家、法官和公诉人。接着,刘检从民法典的基本概念、体系架构讲起,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基本价值、理念、民法思维、公民的基本义务等内容。特别讲解了高空抛物、网络责任等与同学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他通过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变得易于理解,让师生们对民法典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刘检特别强调了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将与老师、同学一起,共同守护、见证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成为未来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

 

 

刘检拥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理论素养,此次担任我校法治副校长,必将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学校将以此为契机,携手法治副校长,共同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为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新时代青少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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