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明中学2019学年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沈敏洁
单位:上海市光明中学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区县重点高中学费 每生每学期 1200 沪价行[2000]119号    沪教委财[2000]28号  
2 外籍高中生就读收费 每生每学期 6000 沪教委财[2007]8号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一) 教学服务类        
1 课本和作业本费 每生每学期 220 沪价费〔2015〕13号  
2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 160 沪价费〔2015〕13号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3 卫生保健费 每生每学期 20 沪价费〔2015〕13号  
4 国防教育费 每生每次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
5 民防教育费 每生每天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6 学农费 每生每天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7 社会实践费用 每生   沪价费〔2015〕13号 指餐费。按规定的教学计划执行。
(二) 代收类        
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130 沪人社规〔2018〕35号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2 招考资料费 每生   沪价费〔2015〕13号 包括:高考指南、高校招生专业录取人数及考分、招生专业目录、高考志愿填报手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高考英语口试手册、计算器、2B涂卡专用笔。
3 高校招生体检费 每生   沪价费〔2015〕13号 据实结算。
(三) 生活类        
1 校服费 每生每套 家委会决议 沪价费〔2015〕13号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2 餐费 每生每餐 14 沪价费〔2015〕13号 餐费标准为15元,政府补贴1元,实际收取14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 资助政策:1、在籍在读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残疾学生免住宿费)。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文件依据:沪教委财〔2015〕102号、沪教委财〔2015〕103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收费咨询电话:光明中学63285000     监督举报电话:黄浦区教育局63298212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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