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小法官】我校开展小法官网上行主题活动
发布日期:2022-07-26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学生处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法治教育,落实普法育人、立德树人的法治教育目标,我校在暑期中开展小法官网上行主题活动,学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

学习之后,同学们将自己身边的或了解到的案例编写成法治小故事,包括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业生涯规划、违法犯罪预防、网络沉迷、禁毒防毒等内容,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具体化、形象化,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培育法治能力。

之后,学校还将开展法治微电影拍摄、模拟法庭展演等活动,全面提升法治教育成效。

 

 

附:学生创作的法治小故事两则

用好法律的护盾

曾得轩

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一名未成年高中生,我们必须要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近年来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来骗取钱财,有的冒充学校或者执法机关,谎称网络游戏中奖、电话欠费、考试作弊来骗财,有的则采用“套路贷”“校园贷”等手段。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分子利用一名高二男生急于购买一双名牌限量版篮球鞋的心理,诱骗他签下所谓的贷款协议和欠条,男生实际只拿到5000元现金,欠条上却写着借了20000元,而且很短时间内就“利滚利”成了40000多元,男生无法偿还、只能离家出走躲避债务。最后,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查明了事实、打击了犯罪,保护了男生的合法权利。

如果这位高二学生能够在第一时间就想到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向他人求助或自我保护的话,那么他的损失就会大大降低,犯罪分子也会更快受到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所以说,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作为高中生,我们要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只要我们不停下学法尊法脚步,道路就会不断延伸 。

 

遗产继承

王柳懿

     人生总是充满着不确定,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上个月家庭聚会时还精神矍铄的三外公,一个月后便驾鹤西去了。

    三外公的离世十分突然,没有留下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成了问题。三外公第一任妻子已过世,他们两人生有一个女儿,就是我的阿姨。三外公娶的第二任妻子就是我现在的三外婆。阿姨和三外婆是三外公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遗产的矛盾焦点在于房产的分割。这套房子是三外公第一任妻子单位分配的公租房,他们一家只拥有使用权。三外公再婚后,由阿姨出资买下了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只写了三外公一个人的名字。阿姨和三外婆对房子的归属问题各持己见。

    法院对这个遗产分割案先后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第一次开庭,在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后,法院对于双方的要求都没有予以支持,同时进行了调解。在二次开庭的时候对这项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结果为:阿姨获得三分之二的份额,三外婆获得三分之一的份额。原被告双方对该结果均未继续提出上诉,案件到此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生活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阿姨虽然没有和三外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每月也给予了他生活费和足够的关心,尽到了赡养义务。而三外婆虽然在买下产权时没有出过力,但却实实在在地陪着三外公度过了余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康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这件事中,我们了解到了遗嘱的重要性。在遗产分割的时候,如果有了被继承人的遗嘱作为分割依据,减少麻烦的同时又能够更好地维护家庭的和睦。很多老人觉得立遗嘱不太吉利,其实这种方式是对自己分配身后财产的意愿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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