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清华大学学生用手机拍摄教学楼外墙上的“真维斯楼”铭牌(新华社记者罗晓光摄)
刚刚因为被冠名“真维斯楼”而成为关注焦点的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其仅仅悬挂了几天的真维斯集团简介铭牌因被人用油漆涂抹而被迫摘掉。清华大学新闻中心27日向“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以后将不再安装这个铭牌,但“真维斯楼”几个字则不会摘掉。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主管的该校内部发行刊物《清新时报》26日在其“人人网”主页上发布了一张照片。照片上,原本写有“真维斯作为休闲服市场的领军企业,为国家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金色铭牌的位置,是一面涂满白色油漆、上书“四教”红色大字的标志牌。标志牌左上角还有手写的“我爱清华”字迹,标志牌周围的墙面上,有白色喷漆的痕迹。
记者27日再次来到清华校园,曾经悬挂铭牌的地方,如今只有四个螺眼。对于铭牌为何被摘、是否被恶意涂抹,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情还在做调查,铭牌被谁涂抹,仍然不清楚。但是,近期内这块铭牌不会重新挂回去,他们将做更多的调查和讨论,然后再做决定。
清华大学新闻中心则表示,摘掉真维斯楼的铭牌是因为被人为涂抹,以后也不会再安上了,因为其他冠名楼,说明牌也不是必须的。至于“真维斯楼”的几个字,则不会摘掉。
“真维斯”铭牌被摘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了网民的高度关注,“清华楼冠名争议”也再次成为各大微博、论坛的热词。网民“快乐的浪子”说:“在公众的嘲笑声下,‘真维斯楼’铭牌已被清华大学摘下。不知知道要不要退钱?”
一名清华大学的同学认为,“真维斯楼”事件是给学校提了一个醒:“做一个事情之前,应该让学生事先知道,再决定要不要做,要不然反弹会更大。”
(卢国强 李江涛 万一)
【科技日报】真维斯楼远离教育本质? 教育部建议征师生意见
几天前,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被冠名“真维斯楼”,引发社会热议。就此事,有媒体记者在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提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对高校教学楼命名不具有审批权,建议学校利用民主渠道,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
续梅解释,对于学校校舍和教室冠名问题,1997年,当时的国家教委曾经有过相关的规定,意思是原则上不允许以企业或者个人名字冠名,特殊情况要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到了2004年的时候,国务院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权,其中也包括对于学校校舍和教室命名的审批权,也就是说教育部门不再具有审批的权力。所以目前如果高校对捐赠的一些建筑物,如校舍或教室命名,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法》中规定,捐赠方对其捐赠的一些工程或者项目有可以享受命名的权利。
续梅说:“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捐资助学,我们肯定是非常感谢的,至于如何冠名,以什么样的形式来进行冠名,捐赠方和受赠方可以进行商量。另一方面我们也建议学校充分利用民主渠道,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一定可以找到一种既能够表达对捐赠方的感谢或者进行纪念,同时又能体现学校特点和定位的好办法。”
对此,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钟院生则明确表示,清华大学这样的百年名校以商业冠名校内建筑是不适合的。
他认为,清华作为中国的名牌大学,是中国高等学府的精神标志,民族教育精神的体现,在当今时代下,用企业命名不是很恰当。百年名校是中国教育的精神所在,其源远流传的文化气息对学子影响至深,校内建筑更是长久艺术底蕴凝聚的闪光所在,是与百年校园的文化价值息息相关的,如果太多商业化冠名,会染指原本纯朴的学术氛围。
还有观点认为,清华“真维斯楼”,大学精神陷入迷失的符号。表面上只是教学楼的一次更名,实际上说明了商业资本的无孔不入,更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原本应该坚守底线的大学在逐渐退却,与商业眉来眼去。如果大学日益公司化,日益在商业大潮中陷入迷失,那么它还能有风骨吗,还能有精神气质吗?还能承担人们的信赖、引领时代风气吗?
(记者赵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