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浦区教育局转发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特对非本校人员来访作如下规定。
一、进入校园必须履行的手续
1、来访者向学校门卫工作人员说明被访部门、被访人姓名、来访原因,经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方可接待;
2、来访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交门卫工作人员暂时保管,填写会客单;
3、门卫工作人员将“访客证”和“回执单”一并交给来访者;
4、来访者须挂持“访客证”入校。
二、离开校园必须履行的手续
1、交还门卫工作人员经被访人签名的“回执单”和“访客证”;
2、核对并领回本人的证件。
三、其他说明
1、来访者无本人有效证件,只能在“接待室”接受接待;
2、本规定自
上海市光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