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字体格式要求
发布日期:2008-06-16   来源:   作者:

                   通知

       
现将2008年度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字体格式要求发给你们,请将此要求转告各申报对象并严格执行。谢谢!
       
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标题下一行右下方为申报人工作单位和姓名,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正文最后为出版、发表、交流日期。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200477号】文件精神,本院拟开展2008年度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有关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学校范围依照市教委主管部门的规定。

     2、受理学科:

语文、政治、德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21个学科。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提交代表本人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论文一篇,提交的论文应是任中级职务以来在区县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在区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或为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提交的论文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所申报的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三年。

2、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必须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3、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或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及内容与原件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承担的部分。

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采用专家盲审的形式,因此,网上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需附纸质相关证明件一份。

三、申报流程: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进程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结合本院网络工程建设,本年度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将首次试行个人网上申报和专家鉴定的形式,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四、日程安排:

1618之前各区县职改办将按学科分类的教科研成果原件、加盖区县职改办公章的鉴定表、鉴定汇总表和委托协议书各一份一并送往本院,并同时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教科研成果发给本院。

29月中旬本院将鉴定结论反馈给各区县职改部门。

五、收费:

教科研成果每篇(项)收取鉴定费150元。区县职改部门应按实际鉴定的教科研成果数将钱款划帐至本院。

 

附: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帐号

上 海 市 教 育 评 估 院

316269­­­ —— 00001034847

上 海 银 行 大 明 支 行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工作流程和提交材料

一、申报教师

1、工作流程:

申报教师本人注册登陆“教科研成果鉴定系统”(网址:http://app.seei.edu.sh.cn/clsb/default.htm)进入“操作说明”,仔细阅读市教委人事处【2004年】77号文件,同意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后,完成《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的填写。

2、提交材料:

申报教师将教科研成果电子文档(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发送给本校人事干部,同时将教科研成果原件、打印并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一并送本校人事干部审核。

二、学校

1、工作流程:

1)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2)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市教委文件要求。

3)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确认电子版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2、提交材料:

1)学校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文档发给本区县职改办,(如审核不通过,退回教师本人并注明退回理由,教师可修改后再次提交)。

2)学校打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并在《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上加盖公章后,连同按学科归类后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申报教师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纸质)一同送往区县职改办。

三、区县职改办

1、工作流程:

1)区县职改办复核每位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2)区县职改办复核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市教委文件要求。

3)区县职改办再次逐份核对本区县每位申报教师提交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再次确认电子版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2、提交材料:

1)区县职改办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文档(电脑自动按学科汇总后)发送给市教育评估院,(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学校需注明退回理由,并电话告知相关学校,由学校再退回教师,教师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2)区县职改办在每份审核通过的《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电脑自动按学科生成的《教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上加盖区县教育局职改办公章,连同委托协议书和按学科归类后的教科研成果原件一起送往市教育评估院。

四、市教育评估院:

1、抽查区县职改办提交的材料。

2、按学科汇总后根据要求将教科研成果电子版发给有关专家。

通知
       
现将2008年度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字体格式要求发给你们,请将此要求转告各申报对象并严格执行。谢谢!
       
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标题下一行右下方为申报人工作单位和姓名,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正文最后为出版、发表、交流日期。
                                                               
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200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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