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决定开展第二期“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2008—2010)”,下发了有关文件(沪教委人[2008]36号,点击浏览该文件),区教育局也下发了相关通知。为做好第二期“双名工程”报名工作,现将与我校教师有关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推荐范围
1.45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
2.区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进入市德育学科基地的学员、区名师工作室学员。
3.本系统共推荐中、小、幼名校长培养工程候选人约4名,名师培养工程候选人约21名。
4.第二期“双名工程”的培养时间为3年(2008—2010)。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能力素质: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在教育管理或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创新精神。
3.专业素质(侧重教师):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4.管理素质(侧重校长):重视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现代学校教育管理和教育研究;重视德育工作,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推动课堂教学创新;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善于团结协作,办学有特色,能在同类学校中起示范辐射作用。
5.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
6.有强烈的进取心和学习意愿,具备发展潜质。
7.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名校长培养工程候选人以学校正职领导为主,名教师培养工程候选人以专任教师为主。
三、推荐方式
1.名校长培养工程候选人由组织部门推荐。
2.名教师培养工程候选人由学校推荐、专家举荐(至少2名专家)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凡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的,应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意后上报。
四、推荐时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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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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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8.8月, 举行第二期“双名工程”开学典礼。
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