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我班上了一节政治公开课:《法治社会》。在课上,同学们分享交流了关于“你认为自己生活在法治社会里吗?”的这一问题的看法。同学们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查阅新闻、现场采访等方式表达自己对法治社会的一些想法和思考。在课程进行的过程中,政治老师毛老师用“我不是药神”的案例来引发我们思考如何处理“法”与“情”两难的问题。
进入到法治单元的学习后,我们尝试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观察问题。课后,大家意犹未尽,同学们进行了思考并分享。
厉铮:
通过这节公开课,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原先抽象的文字成为了鲜活生动的案例。在同学讲述的事件中,违法者最终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对违法者的惩罚并不是依据人们的主观好恶而决定。这足以看出法律的客观性,因为法律是立法者根据事实合理制定的,既能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违法者被过度处罚。
法律是社会进步的产物,既维护了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实行法治,有助于实现长治久安,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周姝瑶: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遍运用,自媒体及各视频直播平台蓬勃发展,方兴未艾。快餐型碎片化的新媒体浪潮正影响着一代未成年人的成长和认知。
然而,网络世界良莠不齐,有一些不法分子或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文艺、体育活动的招牌,非法雇用童工进行低俗、危险表演网络直播,博取广大网友的猎奇或同情心理,骗取打赏,牟取不当利益。有些直播平台,存在的主体责任缺失、内容生态不良。特别严重问题的是充值打赏失范、商业营销混乱,诱导未成年人参与打赏,使青少年身心和权益遭受侵害。其实各地早已出台了《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旨在加强网络直播行业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保护广大网民尤其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管理的疏忽,仍旧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建议加强技防,运用人脸识别功能和大数据技术,对主播的身份进行识别筛选,严控准入门槛。同时强化未成年人打赏追回机制,约束平台和主播收益支配,切实杜绝诱导骗取未成年人打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