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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光明中学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10 12:57:44   

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学校干部的能力素质,打造学习型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教育党工委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发扬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整治素养和领导能力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形式

校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

三、学习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等重要思想,重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重大决策,现代管理知识,各类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2、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制度和教育机制等方面知识,以现代教育理论指导顶层设计,以现代教育理念实现人本化,以现代教育制度推进教育发展。

3、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开展专题学习,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四、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聆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和展览、座谈研讨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

五、学习时间

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六、学习要求

1、切实改进学风。坚持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学习管理。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管理,抓好学习任务的落实,促进学习的常态化,树立良好学风。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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