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2-25   来源:   作者: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资发[2011]62号)、《黄浦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绩效工资的实施工作,建立科学长效的分配激励机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与本校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原则,包括岗位聘任制度、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使绩效工资收入分配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科学规范,有利激励。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4、按照要求向一线教师倾斜,并坚持向重要岗位、骨干教师、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光明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由光明中学法人代表担任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二名)、人事干部、教职工代表(三名)等共九人组成。

2、光明中学原有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相关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由教职工代表等共三人组成。

三、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

本单位201011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均列入本次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四、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

由区教育局综合考虑系统内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及其他因素,按照《关于本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办法的说明》的工作要求,核定我校绩效工资总量。

本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本单位校级干部的绩效工资以及教育局对我校考核的奖励等在区绩效工资总量内统筹安排,不占本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约占60%

1、岗位津贴

     依据上海市的统一标准,按照专技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不同等级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一年十二个月发放。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津贴指一线教师课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兼职工作量等和二线人员的岗位工作量,按每年9月至次年6月共十个月发放,78月份减半发放。

本校标准工作量:依据学校可支配绩效工资总量中用于工作量津贴的比例额度,结合本校已经实施的原结构工资方案中关于教师课时工作量、兼职工作量以及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量等,综合考虑不同岗位的难易程度和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设定本校一线教师的每月标准工作量津贴数为2000(以下简称“标准工作量津贴”),二线人员的每月标准工作量津贴数为教师的80%

学科标准周课时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任课时数标准(试行)的通知》(沪教委1995]第40号)的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如下:语数外10节,音体美14节,其他学科12节。当时未规定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的标准,现按14节执行。

1课时津贴

课时单价×[教案×0.5+(课时×0.5+作业×0.1)×班额系数]×13/3

①课时单价

设标准工作量津贴2000元,班额系数为1,则可得课时标准单价=55

当学年高考学科课时单价=60(6月份课时数减半);当学年会考学科课时单价=57。拓展型和研究型课程的课时单价=50元,并且课时数照实计算。

     ②班额系数

     3640人为14145人为1.054650人为1.151人及以上为1.23135人为0.952630人为0.92125人为0.81620人为0.71115人为0.610人及以下0.5

 

2)教师的其他工作量津贴

班主任工作量津贴:

按规定,以0.5个标准工作量津贴计算,为1000/月;

工会主席、中层干部、团委书记工作量津贴:

按规定,工会主席每周任教24节课,中层干部和团委书记每周任教46节课,计为一个标准工作量津贴。再按照其所在部门予以整体设定管理系数:

职务

标准工作量津贴×管理系数

工会主席

2000×0.5

教师处

2000×1.5

学生处

2000×1

校办和总务处

2000×1

即:工会主席工作量津贴=课时津贴(课时数按实计算)+标准工作量津贴×0.75+部门系数)

中层干部(含团委书记)工作量津贴=课时津贴(课时数按实计算)+标准工作量津贴×0.5+部门系数)

年级组长津贴:

如果年级组长兼任班主任,按400元计算;如果不兼任班主任,按800元计算。

教研组长津贴:

大组(11人及以上),按500元计算;中组(610人),按400元计算;小组(5人及以下),按300元计算。

备课组长津贴:

高三语数英,按200元计算;

当年高考学科(非语数英)、当年会考学科(非语数外)、高一高二语数英,按150元计算;单人备课,按120元计算;

非当年会考学科(非语数英),按100元计算;单人备课,按80元计算。

3)职工的工作量津贴=标准工作量津贴×80%×岗位工作量系数

职工如果担任工会主席的,其岗位工作量系数为1.6;如果担任中层干部的,其岗位工作量系数为1.41.5(参照部门整体设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40%

主要体现工作强度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分类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绩效奖励分配应更明显地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绩效奖励工资构成:根据学校实际,本校绩效工作设立补偿性绩效奖励、校级骨干教师奖、各类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其他类奖励等项目。

1)补偿性绩效奖励:对带领学生参与学校课程计划之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科课外辅导、学科竞赛辅导、教师代课等在规定工作量之外付出劳动及取得成绩的奖励。按月统计,参照学校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执行。

负责各类体卫艺科等学校特色项目指导、社会职务兼职、运动队比赛等相关学生活动和竞赛取得成绩的奖励,按学期统计,参照学校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执行。

2)校级骨干教师奖:校级骨干教师按照教育局规定的人数比例和奖励额度按月发放。

3)各类考核奖:

①月度管理考核奖(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主要考核当月规定工作量的实施情况,包括考勤奖、安全奖、文明奖、管理奖等奖项。比如当月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对校园安全的执行情况、有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无教学和服务事故、有无投诉、以及参加学校各级各类会议、活动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教师任教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教案、作业的抽查,随堂听课的反馈等。对班主任、年级组长的班级和年级管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学科管理进行考核。考核奖励金额为1000/月(当年9月至次年6月)。如有违反,酌情扣除。

②年度考核等第奖:依据教育局规定的年度考核要求和标准,参照本校原有的考核方案,按照教师和职工分别计算15%优秀、35%优良的比例,制定相关发放办法予以奖励。奖励额度根据绩效奖励部分的可支配资金,酌情制定。

③学年绩效考核奖(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教学绩效考核奖:根据教师的不同岗位责任、对各位教师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绩效评估的结果进行奖励。奖励额度根据绩效奖励部分的可支配资金,酌情制定。

班主任考核奖:依据原有的班主任考核办法,以每位班主任200/×10的平均投放标准,重新分配,向骨干班主任倾斜,对工作出色、有特色、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班主任实施奖励。年级组长的考核参照班主任。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考核奖:依据原有的优秀备课组考核办法,制订优秀教研组考核办法,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优秀教研组、备课组实施奖励,奖励额度根据绩效奖励部分的可支配资金,酌情制定。

行政干部考核奖:在原有的行政干部述职制度的基础上,制订行政干部考核办法,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行政干部实施奖励,奖励额度根据绩效奖励部分的可支配资金,酌情制定。

4)教育教学成果奖:对高考、学业水平考、区统考等学科教学质量的达标和超标;对教师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教科研、信息技术、发明创造、专业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奖项;对教职工的特别贡献和突出表现进行嘉奖。奖励额度视绩效奖励部分的可支配资金,根据成果大小,酌情奖励。

5)其他类奖项:

节日奖:下列5大节日按当时在编在岗教职工实际人数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1/元旦

2/春节

5/劳动节

9/教师节

10/国庆节

1000

2000

1000

1000

1000

重大活动奖:

根据教育局对于重大活动的统一口径以及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或取得重大成果的实际情况,根据绩效奖励部分的可支配资金,酌情发放。

五、相关政策规定

特殊情况下各类人员的岗位津贴发放参见市统一规定。

对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包括新参加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人员、受处分人员、事病假、哺乳假人员、工伤人员、长期培训等人员,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1]137号)》、《关于上海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以及黄浦区教育局制定的《上海市黄浦区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文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六、各项配套制度保障

完善各类人事方面的配套制度。如:岗位聘用制度、等级晋升制度、职务评聘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各类奖励制度、工作量核定标准、绩效考核制度、纪律监督机制等。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原则上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实行专款专用,分帐核算。每月学校根据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核算教职工的工作量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等额度,由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区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划入教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原则上不再发放现金。

七、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

    本方案是在原来结构工资的基础上修改的,原来的结构工资方案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获得教代会的通过,总体还是得到广大教职工认可的;在这次绩效工资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也广泛听取了教代会代表的想法。虽然新的绩效工资方案仍然会有不足,很难完全满足所有教职工的意愿,但还是能够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的。预判实施过程中不会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可能出现问题,可能主要是工作量不足的人员和行政人员。由于生源的总课时数的制约或者选修课人数的不确定性,有些学科会出现课时工作量不足的情况,学校主要将以教师兼二线岗位的方式予以考虑;由于我校历来实行行政干部的管理津贴不高于班主任津贴的方针,此次绩效方案中仍会出现类似情况,与兄弟学校相比确实是比较少的,学校主要将以考核奖励的方式予以考虑,目的是促进管理质量的提升。

八、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经校务会议决策通过之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办法从201011日起实施,已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绩效总量,按实结算。

本办法由本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市光明中学

                                                  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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