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学学生早餐、午餐规范
发布日期:2006-11-21   来源:   作者:

为了确保学生的在校期间饮食卫生安全,保持教室及校园环境的清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规范。

1.        学校提倡学生在吃好早餐后进校,中午在校就餐。

2.        学生若在校外购买了早餐或午餐,应在校外吃好了再进学校,带入校内的食品和饮料必须妥善放好后方可进入学校。

3.        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可以在教室内吃自己从家中带来的或购买的干点心(如饼干,面包等)。

4.        学生在校用餐时,要注意卫生,饭前洗手,饭后漱口。

5.        在班级教师门口领取饭菜,须遵守秩序,依次领取,一般情况下不为别人代领饭菜。

6.        学生在校用餐统一在本班教师自己课桌上用餐,用餐过程中应尽量保持安静,注意保持教室整洁,餐毕桌上、地上不留残渣及其它废弃物,用餐完毕后自己将饭盒主动整齐地放回指定的箱子中。

7.        学生爱护环境,不得使用一次性筷子,珍惜粮食,尽量做到不浪费。

8.        礼貌待人,尊敬午餐工作人员,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说声谢谢,有意见向班主任老师或总务处老师反映,不对工作人员讲粗话、脏话。

9.        校内用餐情况,由值周班和德育处、总务处负责检查,携带校外食品进校情况由值周班和学校总执勤负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常规和文明班级检查评比考核项目。

10.    本规范自2006108开始施行。

 

 

光明中学德育处、总务处

二○○六年九月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2016 上海市光明中学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81号 邮编:200021 电话:63113588 邮箱:gmzx120@163.com

举报电话6311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