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组织有责任及时、准确地对教工动态、重大动向和事件传递、反馈和报告给上级工会领导机关。根据规定,执行“五必报”制度,即:
1、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办以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职工利益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指示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必报;
2、职工群众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反映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必报;
3、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必报;
4、工会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情况,必报;
5、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必报。
2007年1月
学校工会组织有责任及时、准确地对教工动态、重大动向和事件传递、反馈和报告给上级工会领导机关。根据规定,执行“五必报”制度,即:
1、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办以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职工利益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指示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必报;
2、职工群众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反映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必报;
3、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必报;
4、工会工作中的重要决定和重要情况,必报;
5、突发性重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必报。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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