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综述
1、校务公开制度化:
有关学校管理和发展改革的重大事项决策,按校长负责制规定,校务会集体讨论,并由教代会表决,或公示。
2、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
(1)教代会的预告制。凡教代会讨论审议的事项须在会前10天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各位代表,让代表有足够时间熟悉材料,思考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教代会审议制。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须经教代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通过。(3)教代会评议制。坚持全体教工民主评议干部。
(4)提案落实制。将会议期间的提案予以落实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3、诉求机制的畅通化:
畅通反馈渠道,如下班组、座谈会、组室讨论、提案、手机短信、公示栏及学校论坛……等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