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论宣讲材料(一)
发布日期:2014-12-23   来源:   作者:

文件形成:凝聚全党智慧,针对现实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1020日至2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全面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凝聚全党智慧的结晶。

《决定》起草过程,始终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的。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为此,成立由习近平总书记任组长,张德江、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两位省里的领导同志参加的文件起草组。同时,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212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决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遵循,为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218日至25日,文件起草组组成8个调研组分赴14个省区市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地方基层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调研过程中,地方部门对依法治国的成绩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毫不讳言,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4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全会《决定》文稿。8月初,《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党内外共征求3000多人的意见和建议。直到1020日至23日召开的中央全会审议,又收到148条意见和建议,经研究采纳了其中的42条。所以说,《决定》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凝聚党内外广泛共识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决定》以当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来展开文件的架构布局,约17000字,七个部分,可分为三大板块。

导语和第一部分为第一板块,属于总论。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为第二板块,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论述和部署。第二部分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4个方面展开,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第三部分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6个方面展开。第四部分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6个方面展开。第五部分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4个方面展开。

第六、七部分和结束语为第三板块。第六部分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3个方面展开。第七部分讲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7个方面展开。最后,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决定》提出涉及重大法治举措和改革举措180多项,是在广泛调研和征询意见基础上,提出具有指导性、对策性、可操作性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预计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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