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8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杜娟

    近日下发了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另附2015年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请大家严格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版权所有@2016 上海市光明中学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81号 邮编:200021 电话:63113588 邮箱:gmzx120@163.com

举报电话63113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