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启动,注册对象为至2020年12月31日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局属)中在编在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详见《附件1:需要参加本次教师资格注册教师名单》),注册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网上填报:请在10月13日前完成网上填报,操作步骤请看《附件2:2020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操作手册(个人)》。
2、提交材料:(以下全部提交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或者复印,10月19日前交给五楼人事杜娟)
(1)《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式3份(网上打印),提醒:在《承诺》栏中须有本人签名,并填写日期。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在编在岗聘用合同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第一页、最后一页〈含有本人及学校信息、学校公章〉);
(4)师德表现证明(填写《附件3: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鉴定表》,须本人签字);
(5)2015、2016、2017、2018、2019年五年的年度考核证明(见《附件4:年度考核证明》,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优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市教委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已完成“十二五”培训计划的,提供“十二五”教师教育结业证书复印件;
未能完成 “十二五”培训,但纳入“十三五”培训的,提供“十三五”培训编号(见《附件5:“十三五”培训编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