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0-06-04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

 

分为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确定的原则、课程实施与评价、条件保障、管理与监督六个部分。特别强调了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作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培养目标

1. 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树立为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远大志向。

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热心公益、志愿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尊重自然,保护环境,具有生态文明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捍卫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

 

2. 具有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

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丰富人文积淀,发展理性思维,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敢于批判质疑,探索解决问题,勤于动手,善于反思,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具有强烈的好奇心、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能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学会获取、判断和处理信息,具备信息化时代的学习与发展能力。

 

3. 具有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

坚持锻炼身体,养成积极健康的行为习惯与生活方式,珍爱生命,强健体魄。自尊自信自爱,坚韧乐观,奋发向上,具有积极的心理品质。具有发现、鉴赏和创造美的能力,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学会独立生活,热爱劳动,具备社会适应能力。正确认识自我,具有一定的生涯规划能力。

文明礼貌,诚信友善,尊重他人,与人和谐相处。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具备全球化时代所需要的交往能力。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具有开放意识和国际视野。

 

二、课程设置

    1. 学制与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2. 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3. 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

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语文8,数学8,外语6,思想政治6,历史4,地理4,物理6,化学4,生物学4,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6,艺术(或音乐、美术)6,体育与健康12,综合实践活动8,劳动6

必修课程合计 88 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说明: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4. 科目安排

科目内容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设计。必修内容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设计,选择性必修和选修内容原则上按模块设计。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艺术可与音乐、美术两科相互替代,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行确定。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5. 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三、课程内容确定的原则

 

思想性。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提升道德修养,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生态文明等教育,充分体现中国特色。

 

时代性。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当代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和学科发展前沿,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基础性。面向全体学生,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精选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探索精神,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

 

选择性。适应国家人才培养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结合学科特点,遵循学习科学的基本原理,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发展。

 

关联性。注重学科内容选择、活动设计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养成的有机联系。关注学科间的联系与整合。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的内在联系。

 

 

四、课程实施与评价

 

1. 科学编制课程标准与教材

课程标准研制应遵循本课程方案的总体要求,明确学科的育人价值,确定学科核心素养和目标,明确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以指导和规范教材编写、教学与评价。

 

教材编写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遵循思想性、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和关联性的基本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创新呈现方式,充分反映课程性质和理念。教材编写应有利于学校组织安排教学,有利于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

 

2. 合理制订课程实施规划

学校应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规划。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

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如果确有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3. 切实加强学生发展指导

学校应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正确地认识自我,更好地适应高中阶段的学习与生活,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导师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4. 大力推进教学改革

深入理解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围绕核心素养开展教学与评价。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与生活关联的、任务导向的真实情境,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地学习,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合理应用,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倡导自我反思与同伴合作,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教学风格和特色。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探索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等多种教学组织形式。统筹教师调度、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学设施配套等资源和条件,为走班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

 

5. 努力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

 

规范考试评价要求。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均应以本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国家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的重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6. 充分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

统筹各方力量,创设课程实施条件和环境,开发课程实施所需的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便利的实践体验机会。课程资源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也可与其他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发,鼓励共建共享。学校要系统规划校内外课程资源的使用,提高课程资源的有效性和利用率。

 

五、条件保障

 

1.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调整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标准,配齐配足教师,特别要满足实行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师资需要。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

 

结合实际,完善教师工作量核定办法,改进教师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

 

2.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修订完善普通高中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改善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保障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及有关学科实验的开设。创设良好的课程实施环境,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设施设备及耗材。

 

3. 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合理核定经费投入标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满足课程开发、教学研究、设施设备配置、资源建设、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必要的经费需求。

 

六、管理与监督

 

1.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注重发挥课程在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中的作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课程方案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并抄报教育部。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学校的课程实施规划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开展学校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协调好师资培训、人事编制、经费投入、设施设备配置等,做好舆论宣传,为课程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2.建立国家、省两级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健全课程建设和管理反馈改进机制。国家制定监测方案,重点对本课程方案执行情况、课程标准落实情况及国家审查通过的教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对各地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测和反馈改进机制,并协助完成国家级监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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