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旗仪式: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上海市光明中学   作者:赵程斌

122日,我校在操场上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光明中学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12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20141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每年12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也是上海市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第6个年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1982124日由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因此,国家宪法日就定为每年的1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微信图片_20191204095858.jpg

在今年的1110日,我校的高三学生集体前往南京雨花台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了18岁成人仪式。在仪式上,同学们庄严地从校领导的手中,接过了神圣的宪法。红色的宪法,是成人的见证和指南,象征着成人拥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来自高三(6)班马美琳同学,与同学们分享她的成人感言。同学们接过了宪法,也就是接过了责任和使命,要做一名遵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微信图片_20191204095902.jpg

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宪法保障我们拥有美好生活,美好生活更需要也优美的乐声。来自高二(1)班的谷时文同学为大家带来萨克斯独奏《瑶族舞曲》。对于每个人而言,想要做到遵纪守法和学习宪法,当然也离不开高尚的节操培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社团的朱思琪同学为大家带来了本次《一起来学典》。

微信图片_20191204095856.jpg

相信通过今天的升旗仪式,同学们对宪法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在此,我们呼吁每位同学都能够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优秀光明学子!

微信图片_20191204095854.jpg

版权所有@2016 上海市光明中学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81号 邮编:200021 电话:63113588 邮箱:gmzx120@163.com

举报电话63113588